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一度死灰复燃,不仅消耗大量能源资源,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还存在安全风险隐患,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风险的决策部署,各地各部门正积极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行动,坚决遏制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死灰复燃,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。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危害不容忽视,排查整治势在必行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指通

一是浪费能源资源,挖矿设备需24小时不间断运行,电力消耗巨大,部分地区甚至出现“挖矿”与民争电、推高用能成本的现象,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严重冲突。
二是扰乱金融秩序,虚拟货币交易缺乏真实价值支撑,价格波动剧烈,易引发投机炒作,洗钱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风险突出,危害国家金融安全。
三是存在安全隐患,部分“挖矿”活动利用恶意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资源,或通过“黑挖”方式窃取电力,不仅侵犯用户隐私,还可能引发网络安全事件。
为此,国家多次明确要求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存量项目清理整顿,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全面叫停各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。
多措并举,全面排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
为有效遏制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乱象,各地各部门建立了“监测—排查—整治—巩固”的全链条工作机制,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
强化技术监测,精准定位“挖矿”行为
依托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构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监测平台,对全网算力分布、IP地址、用电量等数据进行动态分析,重点排查数据中心、云计算企业、工商业用户等主体是否存在异常算力集中、能耗突增等情况,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特征的识别,如特定端口访问、高频交易指令等,实现“挖矿”行为的精准定位和预警。
聚焦重点领域,开展拉网式排查
针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新变化、新特点,排查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:
- 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企业:严查利用服务器资源为“挖矿”提供算力支持的行为,规范云计算服务市场秩序;
- 工商业用户:排查用电量异常增长的企业,特别是高耗能行业,防止通过“挖矿”窃取电力;
- 个人用户和网络平台:打击利用个人计算机、移动设备进行“挖矿”的活动,以及为“挖矿”提供教程、软件、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。
压实主体责任,推动立行立改
严格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,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,对发现的“挖矿”行为,立即切断其电源、网络等资源支持,限期整改;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包括约谈负责人、行政处罚、纳入失信名单等,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,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抵制“挖矿”活动。
加强协同联动,形成整治合力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整治涉及发改、工信、能源、金融监管、网信、公安等多个部门,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联合执法、案件移送等机制,形成“监测预警—线索移交—联合执法—结果反馈”的闭环管理,电力部门提供异常用电数据,网信部门监测网络“挖矿”信息,公安机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,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巩固整治成效,建立长效监管机制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具有隐蔽性强、易反弹的特点,整治工作需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。
持续加强常态化监测,完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监测技术手段,提升对新型“挖矿”行为的识别能力,防止“挖矿”活动转移或变异。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管,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,提高“挖矿”活动成本,从源头上遏制“挖矿”动机,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危害的认识,引导全社会共同抵制“挖矿”乱象,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经济环境。
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,各地各部门要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坚决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,通过技术赋能、责任落实、协同共治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铲除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滋生的土壤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